欺诈发行股票罪处罚标准

| 思恩

欺诈发行股票罪处罚标准?欺诈发行股票罪处罚标准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既然这样,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欺诈发行股票罪处罚标准,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欺诈发行股票罪处罚标准

欺诈发行股票罪处罚标准

欺诈发行股票罪会受到的处罚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证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标准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标准是:

1.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

2.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

3.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

5.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欺诈发行股票罪追诉期是多久

欺诈发行股票罪追诉期是为5年。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法律规定,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最高刑期是五年,刑事追诉期也是五年。

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严重吗

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严重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找法网提醒,《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欺诈发行股票罪构成要件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的主体。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指:

(1)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是制作了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而未实施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必须是既制作了虚假的上述文件,且已发行了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才构成本罪。

(3)行为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5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发行数额在500万以上的;

(2)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司法实践中,“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一般指投资者受到发行方的欺诈,投资行为受损而导致强烈反应,如示威静坐、集体上访甚至自杀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所发行的股票、债券数额没用达到第一项所规定的标准,也不存在其他几项规定的情况,也可以依法对行为人进行立案追诉。

2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