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物国债的含义与意义

| 恩琳

实物国债是“货币国债” 的对称,又称“实物公债”,以货币计值,并按事先商定的商品折价,用实物偿还本金的公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把握实物国债的含义与意义,欢迎阅读!

实物国债的含义是什么?

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发行期内,投资者可直接在销售国债机构的柜台购买。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申购。发行期结束后,实物券持有者可在柜台卖出,也可将实物券交证券交易所托管,再通过交易系统卖出。

实物国债的意义

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不是同一个含义。有关实物债券的内容请参考实物债券。

依照不同的发行本位,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

实物国债是新中国刚成立时,陈云为抑制当时的恶性通胀采取的一个措施。

1950年底,为了不用增加货币供应量弥补当时的财政赤字,陈云决定发行国债。但当时人民币几乎处于完全崩溃的边缘,物价上涨依然凶猛。如果发行货币国债,可以肯定不仅价格奇低,而且可能根本就没有人买。为此,陈云想出了以实物为计价基础的实物国债,当时叫“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的单位定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等六大城市的大米6斤,面粉1.5斤,白细布4尺,煤炭16斤的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此平均批发价总和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公债分5年偿还,年息五厘。每年付一次利息。(当时的工资也是按实物发放的。)

我不知道历史上是否有先例,也不知道这是陈云个人的决策还是某智囊的建议。不论怎样,最终遏制的人民币的恶性贬值和当时的恶性通胀。这在历史上也许是唯一的,至少西方没有过,因为这种做法没有任何当时或现在的经济学理论做基础。在上世纪80年代发生过通胀,当时有人到美国经济学大师那里去求高招,得到的回答是西方是从中国学习如何治理通胀的。这个故事我没有找到准确的依据。

这个做法的历史意义是,实际上将当时的人民币建立在关键物资的基础之上,没有金本位,也没有所谓“虚金本位”。

这段历史似乎已经被人们忘记了。政府在治理目前的通胀时,或采取行政措施抑制蔬菜价格,或提高存款准备金和利率。前者还有某种“计划经济”的影子,后者则完全是现代经济学理论的政策。没有思考当年的成功经验中的合理的,必然的核心。

与货币债券的对比

另外,凭证式国债肯定不是实物国债,只不过是类似大额存单式的国债。当年的国债就像一种货币一样,面额有100元等。

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国债属于货币国债,实物国债已非常少见。

“实物国债”与“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并不相同,“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属于“实物债券”的范畴,而非“实物国债”。因此证券类书籍在介绍“无记名式(实物)国债”时,多采用“无记名式国债”、“无记名式(实物)国债”、“无记名式国库券”等名称,而未采用“实物国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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