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性质与分类
股票虽然只是一种凭证,但由于股票的持有人凭着股票可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并享有相应的权利,所以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股票的性质与分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股票的性质
1.收益性。股票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股票的持有人都可按股份公司的章程从公司领取股息和红利,从而获取购买股票的经济利益,这也是股票购买者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基本目的,也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必备条件。如我国就规定,一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前三年必须是连续盈利,这就为上市股票的收益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因为盈利是股票分红的必要前提条件。但应注意的是,股票挂牌后公司是否能继续盈利且盈利多少是无法预测的。在上市公司中,虽然亏损的比例很小,但企业间的盈利水平却相差很大,如1994年我国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高者逾50%,而低的却连1%都不到。
2.风险性。任何一项投资都伴随着风险存在,股票投资也不例外。股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其一,影响股份公司经营的因素繁多且变化不定,其每年的经营业绩都不确定,而股票的股息和红利是根据公司具体盈利水平确定的。盈利多,股息红利就可多发;经营不佳盈利少,股东的收益就少甚至无利可分;若公司破产,则股票持有者就可能血本无归;其二,当投资者购买的是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票时,股票的价格除受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外,还要受众多其它因素的影响。当股票的价格下跌时,股票持有者会因股票的贬值而蒙受损失。但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并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和业绩,如股民购买股票的目的是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则二级市场上股价的波动对其经济利益并无实质性的影响。
3.流通性。经国家证券管理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后,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流通或进行柜台交易,股票的持有者就可将股票按照相应的市场价格转让给第三者,将股票所代表着的股东身份及各种权益出让给受让者。当持有的股票是可流通股时,其持有人可在任何一个交易日到市场上将其兑现,这就是股票的流通性。但不论在那一国家或地区,能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占的比例都很小,如我国现在上市的企业就只有400多家,香港只有500来家。一般来说,在证交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占股份制企业的比例大约也就5%左右,并不是所有的股票都能在市场上流通转让。
4.参与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公司董事机构的选举及公司的经营决策。也正因为如此,股东的投资意志和经济利益才能通过其行使的股东参与权而得到强化。如1995年中,沪深股市上市公司的多起分红方案和配股议案被股东大会所推翻,从而维护了股东的经济利益。虽然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不受所持股票多寡的限制,但参与经营决策的权利大小是要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份额的。一般来说,当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额达到决策所需的相对多数时,他就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策者。如我国上市公司中,虽然有的公司配股并不为广大的中小股东所接受,但由于占总股本2/3以上的国家股东或法人股东控制了董事会,他们虽然自己拿不出资金配股,但仍可通过决议而强制中小股东配股以追加对公司的投资。
5.稳定性。股票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它反映的是股东与股份公司之间比较稳定的经济关系。在向股份公司参股投资而取得股票后,任何股东都不能退股,股票的有效存在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相联系的,即股票是与发行公司共存亡的。对于股票持有者来说,只要其持有股票,其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如要改变股东身份,要么将股票转售给第三人,要么等待公司的破产清盘。
股票的分类
由于股票包含的权益不同,股票的形式也就多种多样。一般来说,股票可分为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由于我国的股份制改造起步较晚,股票的分类尚不规范,其类型具有一些特殊性。
3.1 普通股股票
所谓普通股股票,就是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都能参加公司的经营决策,其所分取的股息红利是随着股份公司经营利润的多寡而变化。而其他类型的股票,其股东的权益或多或少都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普通股股票的主要特点如下:
1.普通股股票是股票中最普通、最重要的股票种类。股份公司在最初发行的股票一般都是普通股股票,且由于它在权利及义务方面没有特别的限制,其发行范围最广且发行量最大,故股份公司的绝大部分资金一般都是通过发行普通股股票筹集而来的。
2.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标准股票,其有效期限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始终的,此类股票的持有者是股份有公司的基本股东。
3.普通股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持有此类股票的股东获取的经济利益是不稳定的,它不但要随公司的经营水平而波动,且其收益顺序比较靠后,这就是股份公司必须在偿付完公司的债务和所发行的债券利息以及优先股股东的股息以后才能给普通股股东分红。所以持有普通股股票的股东其收益最不稳定,其投资风险最大。 对股份公司而言,持普通股股票的股东所处的地位是绝对平等的,在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间,它们都毫无例外地享有下述权利,法律和公司章程对此没有任何特别的限制。
1.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来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
一般来说,股份公司每一年度都至少要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在遇到重大事件时还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除了听取公司董事会的业务和财务报告外,还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如果认为公司的帐目不清时,股东还有权查阅公司的有关帐册。如果发现董事违法失职或违反公司章程而损害公司利益时,普通股股东有权将之诉诸于法庭。
2.具有分配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的权利。在经董事会决定之后,普通股股东有权按顺序从公司经营的净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在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按顺序和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认股权。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资扩股时,普通股股东都有权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以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比例不变。如我国的上市公司在配股时,都是按比例先配给现有的普通股股东。当普通股股东不愿或无力参加配股时,它可放弃配股或按相应的规定将配股权利转让与它人。
股票与储蓄的比较
股票和储蓄存款在形式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货币的所有人将资金交付给股份公司或银行,相应地有权获取收益,但股票与储蓄存款在实质上有根本的不同。
1.股票与储蓄存款虽然都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但其性质不同。股票是以资本信用为基础,它体现着股份公司与股东之间围绕着投资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储蓄存款则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所建立的是银行与储户之间的借贷性债权债务关系。股票的购买者是股份公司的股东,而存款人实际上是贷款人,他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借与银行。
2.股票持有人和银行储户的法律地位及权利内容有所不同。股票持有人和储户虽然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股票持有人处于股东的地位,有权参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储户则仅仅是银行的债权人,其债权的内容限于定期收回本金和获取利息,但不能参与债务人的经营管理,对其经营状况不负任何责任。
3.股票和储蓄存款虽都可使货币增值,但其风险性不同。
股票是向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投资,它可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直接获取所追求的收益-股息和红利。这一收益可 以很高,也可能很低或没有,它随股份公司的经营业绩而定,每年都有所不同,处于一种经常性的变动之中。而储蓄存款则仅仅是通过实现货币的储蓄职能来取得收益-存款利息。这一增值部分是事先约定的、是固定的,它不会受银行经营的影响。
4.股票和储蓄存款的存续时间和转让条件不同。股票是无期限的,不管情况如何变化,股东都不能要求股份公司退股而收回股本,但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而储蓄存款一般是有固定期限的,储蓄存款人到期就可收回本金和利息。即使提前支取,任何形式的储蓄都能收回本金,而股票只能到证券市场去转让,其价格要随行就市,能否收回投资要视交易时的股市行情而定。
5.股票与储蓄的成本不同。在购买股票时,股民需要投入相当的精力去关注股市行情的变化,通过购买相关的报刊、杂志以获取信息资料来帮助研究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从而决定股票的买进卖出。而储蓄存款只需根据利率事先选择好存款期限即可,无需花费过多的精力和物力。
6.股票与储蓄收益的计算根据不同。储户存款所获利息是根据存款的本金来计算的,其收益的多少与投入的资金数量成正比,存的越多,收益愈大;而股息红利是根据股民所持股票数量来派发的,与股民投入资金的数量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有些股民投入的资金数量虽然很大,但由于购买的股价较高,其收益可能要远远低于同期的银行储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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