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的政府债券
近日,辽宁省成功发行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554.3亿元。截至目前,今年已累计发行政府债券1313.3亿元。下面由小编为你分享发行的政府债券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辽宁省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成功发行:
本批债券发行方式为定向承销,全年定向债券规模554.3亿元一次性发行成功。债券期限分为3、5、7、10年,各期限利率分别为2.83%、3.05%、3.29%、3.38%。共有22家金融机构参与承销购买了辽宁省定向债券。4月21日银行与相关债务人签订了债权解除协议,4月22日确立了债券债权,至此,554.3亿元各级政府债务被置换成政府债券,并由省财政转借给相关市县政府。
为确保本次定向债券发行工作能够圆满成功,辽宁省财政厅做了大量的保障工作。一是积极与各市财政部门、承销团各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和衔接,组织其确认落实参与置换的政府债务项目。二是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情况和协商谈判,努力确保定向债发行规模和相对较低的债券发行利率。三是做好承销团组建、相关发行文件起草发布、与财政部及中央国债公司衔接债券发行事宜等基础性工作。四是做好新参与债券承销的金融机构招标系统权限申请设置及使用培训工作。五是精细推进债券发行日当天相关工作,确保各金融机构按约定时间和承诺购买额度、利率参与申购。
安徽省启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经省政府授权,3月22日,省财政厅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面向16家第一批安徽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承销团成员,定向承销发行了241.7亿元置换债券。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及我省存量债务中定向置换债务对应的债权人情况,我省组建了第一批安徽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承销团。本次发行采用簿记建档方式,经过前期与有关银行协商,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最终确定定向发行241.7亿元置换债券,包括一般债券115.9亿元,专项债券125.8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23.18亿元、5年期债券97.65亿元、7年期债券97.65亿元和10年期债券23.18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73%、2.96%、3.24%和3.24%。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置换债券工作深入推进,以及中央今年确定的财政赤字率,预计我省债券发行规模将超去年,如我省通过定向承销方式发行161.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今年发行的首批定向债即达到241.7亿元,规模较去年增长50%。据了解,为确保债券顺利发行,省财政厅年初迅速启动相关准备工作,制定了《安徽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簿记建档规则》和《安徽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兑付办法》等文件,组织市县和有关银行抓紧统计、核对数据,发债时间较去年早启动两个半月,这对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防控债务风险、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置换债券是指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来置换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地方政府发行置换债券不仅仅在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的预算管理,还将减轻地方偿债利息负担。
新疆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
4月7日,新疆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308亿元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本次债券发行包括新增债券150亿元和置换债券158亿元。发行期限为三年期、五年期、七年期、十年期。公开发行一般债券235.3亿元(含新增债券150亿元,置换债券85.3亿元),金额分别为47.1亿元、70.6亿元、70.6亿元、47亿元,利率分别为2.42%、2.62%、2.98%、3.08%;公开发行置换专项债券72.7亿元,金额分别为14.6亿元、21.8亿元、21.8亿元、14.5亿元,利率分别为2.37%、2.58%、2.9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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