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
在深圳的朋友需要做公司的注销了,然而现如今,公司的注销都是怎么做的呢?看完小编整理的深圳公司注销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深圳公司注销
深圳公司注销: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注销程序:成立清算组; (待定,看情况)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 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1、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2、工商局领取注销登记有关文件并;办理注销公告(三次);
3、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4、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先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程序:股权是股东所有,所以转让款当然是直接打到股东帐户,和你卖东西付钱肯定是付给你一样的道理.对外投资形成股权,如为公司以法人股东形式投资形成,应于公司注销前办理股权变更〈转让〉。
5、可有两种:对外转让,如此可能价格不理想; 对内转让,即将股权转让〈变更〉至现公司自然人股东名下,将合资公司中原法人股东变更为自然人股东,如此仅为身份性质改变,股权不变,不至于急于转让而价格吃亏,除非原公司存心放弃,或股东间难以协调。
深圳公司注销:公司注销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一)总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深圳公司注销:分公司注销
第一: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二:注销程序:
一、形成注销公司的决议
二、税务审计(清算审计)
三、税务注销
四、工商注销
第三:具体操作
一、清算的步骤: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二、办理税务、工商注销
(一)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二)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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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
一、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
1、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3、丧失了最后救济权。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二、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但未成立清算组,也未注销,此时以该企业名义作出债权转让协议,受转让企业并不知晓转让企业的主体资格情况,这种情况下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影响的营业能力,而非权利能力。其权利能力的受限来自于法律的约束,只能行使与清算相关的行为。由于权利能力的规定为强行法,公司违法该规定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也不存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问题。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其代表机关不再是法定代表人,而是清算机关,这对转让行为的效力会产生影响。
2、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可以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不能进行营业。公司转让债权不属于营业行为,可以归入清算行为,应该有效。如果转让行为侵犯了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并可以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特别清算。
看了“深圳公司注销”